鹽酸阿撲嗎啡注射液
國藥準字H21022435
化學藥品
東北制藥集團沈陽第一制藥有限公司(國產(chǎn))
麻醉藥品
本品為無色或微帶黃綠色的澄明液體,遇光漸
鹽酸阿撲嗎啡。
中樞性催吐藥。主要用于搶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常用于治療石油蒸餾液吸入患者,如煤油、汽油、煤焦油、燃料油或清潔液等,以防止嚴重的吸入性肺炎。
1ml:5mg
①中樞抑制的呼吸短促、呼吸困難或心動過緩;②用量過大可引起持續(xù)性嘔吐;③昏睡、暈厥和直立性低血壓等;④快速或不規(guī)則的呼吸、疲倦無力、顫抖或心率加快,以及中樞神經(jīng)刺激反應。
皮下注射。成人:一次2~5mg;小兒按體重0.07~0.1mg/kg;極量:每次5mg。不得重復使用。
下列情況宜慎用或禁用:心力衰竭或心衰先兆,腐蝕性中毒,張口反射抑制,醉酒狀態(tài)明顯,已有昏迷或有嚴重呼吸抑制,阿片、巴比妥類或其他中樞神經(jīng)抑制藥所導致的麻痹狀態(tài),癲癇發(fā)作先兆,休克前期。
①皮下注射5~10分鐘后先出現(xiàn)惡心、面色蒼白、繼而發(fā)生嘔吐;②交叉過敏,對嗎啡及其衍生物過敏的患者,對阿撲嗎啡也常過敏;③禁用于士的寧或誤吞入強酸或強堿等腐蝕劑的中毒,因其可加重士的寧中毒的程度,以及使受腐蝕的食管損害加??;④對麻醉藥物中毒的病人,由于中樞已被抑制,本品常難奏效,甚至可能加重其抑制作用,故不適用;⑤為提高療效,注藥前應先喝水,成人250ml;⑥給藥過程中可出現(xiàn)血清催乳素濃度降低;⑦阿撲嗎啡遇光易變質(zhì),變?yōu)榫G色者即不能使用。
尚不明確
幼兒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應慎用。
老年衰弱患者對阿撲嗎啡的易感性增高,應慎用。
①先期服用止吐藥,可降低阿撲嗎啡的催吐效應;②對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起抑制作用的吩噻嗪類鎮(zhèn)吐藥與本品伍用,可導致嚴重的呼吸和循環(huán)抑制,產(chǎn)生不良反應或延長睡眠;③納絡酮可以對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對中樞神經(jīng)與呼吸等的抑制;④在服用口服避孕藥期間服用本品,可使本品鎮(zhèn)靜作用減弱。
本品由嗎啡分子中去除一個水分子而得,其結(jié)構與多巴胺相近,具有激動多巴胺第2受體(D2)作用,國外(據(jù)MARTINDALE)有用于帕金森病的診斷和處理,認為有助于控制\u5F00關\u73B0象。在國內(nèi),本品主要用于催吐,它可直接興奮催吐化學敏感區(qū),前庭中樞亦受到刺激,運動可增加本品的催吐作用。此外,阿撲嗎啡尚有鎮(zhèn)定作用。
口服作用弱而遲緩,皮下注射后成人在5~10分鐘、小兒在1~2分鐘開始催吐作用。在肝內(nèi)代謝,由腎臟排泄,其中有極少量以原形排出。
遮光,密封,在涼暗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