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血液系統(tǒng):偶可發(fā)生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血小板減少等;罕見再生障礙性貧血。
3.過敏反應:可見皮疹、瘙癢等,偶見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血清病反應等,罕見剝脫性皮炎、大皰性皮炎、多形性紅斑和Steven-Johnson綜合征。
4.肝、腎功能異常,如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黃疸等。
5.其他:耳鳴、眩暈、念珠菌感染等。
(1)胃腸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別如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腸炎(本品可引起偽膜性腸炎)。
(2)肝功能減退。
(3)腎功能嚴重減退。
(4)有哮喘或其他過敏史者。
2.對本品過敏時有可能對其他克林霉素類也過敏。
3.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服藥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可有增高。
4.用藥期間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數,如出現排便次數增多,應注意假膜性腸炎的可能,需及時停藥并作適當處理。輕癥患者停藥后即可能恢復;中等至重癥患者需補充水、電解質和蛋白質。如經上述處理無效,則應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復發(fā),可再次口服甲硝唑,仍無效時可改用萬古霉素(或者去甲萬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時1次,療程5~10日。
5.為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fā)生,用本品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時,療程至少為10日。
6.本品偶爾會導致不敏感微生物的過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發(fā)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應措施。
7.療程長者,需定期檢測肝、腎功能和血常規(guī)。
8.嚴重腎功能減退和(或)嚴重肝功能減退,伴嚴重代謝異常者,采用高劑量時需進行血藥濃度監(jiān)測。
9.本品不能透過血-腦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腦膜炎。
10.不同細菌對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當大的差異,故藥敏試驗有重要意義。
2.本品與抗蠕動止瀉藥、含白陶土止瀉藥合用,在療程中甚至在療程后數周有引起伴嚴重水樣腹瀉的假膜性腸炎可能。因可使結腸內毒素延遲排出,從而導致腹瀉延長和加劇,故本品不宜與抗蠕動止瀉藥合用,與含白陶土止瀉藥合用時,本品的吸收將顯著減少,故兩者不宜同時服用,需間隔一定時間(至少2小時)。
3.本品具神經肌肉阻斷作用,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斷藥的作用,兩者應避免合用,本品與抗肌無力藥合用時將導致后者對骨骼肌的效果減弱,為控制重癥肌無力的癥狀,在合用時抗肌無力藥的劑量應予調整。
4.氯霉素或紅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換本品,或阻抑本品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的結合,體外試驗顯示本品與紅霉素具拮抗作用,故本品不宜與氯霉素或紅霉素合用。
5.與阿片類鎮(zhèn)痛藥合用時,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與阿片類的中樞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相加而有導致呼吸抑制延長或引起呼吸麻痹(呼吸暫停)的可能,故必須對病人進行密切觀察或監(jiān)護。
2.革蘭陰性需氧菌包括流感嗜血桿菌、奈瑟菌屬及支原體屬均對本品耐藥。
3.本品與青霉素、氯霉素、頭孢菌素類和四環(huán)素類之間無交叉耐藥,與大環(huán)內酯類有部分交叉耐藥,與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藥性。
4.本品的作用機制是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結合,阻止肽鏈的延長,從而抑制細菌細胞的蛋白質合成。
5.本品系抑菌藥,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有殺菌作用。
6.本品的半數致死量(LD50):小鼠靜脈注射為214mg/kg,口服為4000mg/kg;大鼠口服為4000mg/kg。
2.空腹口服本品,僅20%~30%被吸收,進食后服用則吸收更少,口服本品0.5g,2~4小時內達血藥峰濃度(Cmax),對多數革蘭陽性菌可維持最低抑菌濃度(MIC)達6~8小時,吸收為除腦脊液外,廣泛及迅速頒于各體液和組織中,包括骨組織。
3.可迅速經胎盤進入胎兒循環(huán),在胎兒血中的濃度右達母體血藥濃度的約25%,蛋白結合率為77%~82%。
4.本品主要在肝中代謝,部分代謝物具抗菌活性,小兒的代謝率較成人為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4~6小時,腎功能減退時,t1/2β可延長至10~20小時;肝功能減退時,t1/2β延長至9小時。
5.本品經膽道、腎和腸道排泄,口服后約40%以原形隨糞便排出,9%~30%以原形自尿中排出。
6.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中。
7.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