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國藥準字H20063061
化學藥品
辰欣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國產)
處方藥
氨基酸類藥。用于手術、嚴重創(chuàng)傷、大面積燒傷引起的嚴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種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癥。
250ml:19.133g(總氨基酸)
滴注速度過快可引起惡心、嘔吐、頭痛和氣喘。
成人:根據病人的需要,每24小時可輸注本品500~2000?ml。每日最大劑量:按體重,5%為一日50ml/kg;8.5%為一日29ml/kg;11.4%為一日23ml/kg,約合一日輸入0.4g氮/kg。一般劑量為一日輸人0.15-0.2g氮/kg。 新生兒和兒童:遵醫(yī)囑使用。本品5%與8.5%可經中心靜脈或周圍靜脈輸注,11.4%單獨使用須經中心靜脈輸注,但與其它營養(yǎng)制劑混合使用也可經周圍靜脈輸注。使用本品時輸注速度應緩慢。一般本品5%1000ml的適宜輸注時間為5~7小時,約每分鐘35~50滴;本品8.5%或11.4%1000ml的適宜輸注時間為至少8小時,約每分鐘30~40滴。本品和脂肪軋注射液(如:英脫利匹特)可通過Y型營混合后輸入體內。兩種輸液通過同一輸液管輸人靜脈時,可降低本品的滲透壓,從而減少經周圍靜脈輸注而可能發(fā)生的血栓性靜脈炎,同時應根據需要調整各溶液的滴速。為使氨基酸在體內被充分利用并合成蛋白質,應同時給子足夠的能量(如:脂肪乳和葡萄糖注射用)、適量的電解質和微量元素以及維生素。一般情況下推薦的非蛋白熱卡和氮之比為150:1。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氮質血癥、無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糾正前禁用。
1.本品不宜與磺胺類藥物、對氨水楊酸配伍使用。
尚不明確
參見“用法用量”項。
參見“用法用量”項。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含必需氨基酸與非必需氨基酸比(E/N)為1:2.5,其中丙氨酸、脯氨酸含量較高,為創(chuàng)傷患者氨基酸代謝之必需。本品具有促進人體蛋白質代謝正常,糾正負氮平衡,補充蛋白質,加快傷口愈合的作用。
目前尚無藥代動力學的研究資料。
置涼暗處(不超過2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