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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許聽過,有些食物與藥物相克,某種藥和另一種不能同服,但是否聽過藥物還會和陽光犯沖呢?其實,生活中確實有這么一類藥物,吃完最好“躲躲太陽”。
江蘇省人民醫(yī)院藥劑科主任藥師蔣宇利稱,某些藥品局部外用或口服后,人體一旦暴露在陽光下,藥物的分子結構就會發(fā)生變化,生成致敏物質,在日曬后幾分鐘或幾個小時內,就可能發(fā)生過敏反應。
其中,有五類藥物最為常見。蔣宇利表示,一是抗菌藥。首當其沖的是沙星類抗菌藥,如環(huán)丙沙星、氧氟沙星、依諾沙星。見光后的過敏癥狀是皮膚紅腫、發(fā)熱、瘙癢、皰疹等。此外還有四環(huán)素類、磺胺類藥物。二是解熱鎮(zhèn)痛藥,如布洛芬、阿司匹林。三是利尿藥,如速尿、雙氫克尿噻(氫氯噻嗪)等。四是撲爾敏、苯海拉明等抗組胺藥。五是降糖藥,如格列苯脲、格列吡嗪等。
當然,光致敏反應并非人人會發(fā)生。有過敏體質的人最容易“中招”。比如一到春天,就起風疙瘩、蕁麻疹,或被蚊子咬之后,總出現一大片紅腫的人,都是重點防護對象。另外,過敏發(fā)生的頻率、病情的嚴重程度也因人而異,一部分患者在短暫接觸陽光后,甚至在多云天氣下,都可能出現水皰,而有些人的過敏反應則比較輕微,甚至很難察覺到癥狀。服藥前仔細看藥品說明書。如果注明該藥可致光致敏反應,那么,患者在服藥期間及停藥后5日之內,應避免接觸陽光或紫外線。服藥期間盡量避開陽光直射的時間出門。如果外出要做好防護工作。另外,應多吃櫻桃、獼猴桃等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已發(fā)生光致敏反應的患者,應立即停藥,并去皮膚科就診,不要自作主張亂服藥。值得注意的是,在癥狀未消失及癥狀消失后5日內,仍不能曬太陽,以免再次發(fā)生光致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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